主旨:為更正「擴大及變更竹東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案」8處道路截角樁位公告圖、樁位圖,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1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11月3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二)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全球資訊網:(https://www.hcctt.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計畫案名,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ps://urbnpasic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樁位」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