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公告「擴大及變更竹東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書圖重製)(第二階段)案樁位測定」,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1年9月8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二)竹縣竹東鎮公所全球資訊網:(htp://www.hcctt.gov.tw)「最新消息」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