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095211536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樁位測定案」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座標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二、公告日期:自民國109年4月29日起計30天。
三、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樁位」點選本計畫案名。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或竹北市公所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整。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