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公告「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含都市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樁位測定」案,樁位測定公告圖、樁位圖、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5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7年01月12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樁位」點選本計畫案名。
三、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或竹北市公所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