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公開展覽「變更寶山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機關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兒童遊樂場用地、廣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綠地用地及道路用地)案」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第28條暨同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中華民國105年5月24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日期及地點:訂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假寶山鄉公所5樓會議室(新竹縣寶山鄉雙園路二段325號)舉辦說明會。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計畫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向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