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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展覽「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轄部份)(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公園兼滯洪池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污水處理廠用地及道路用地)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
  • 最後更新日期:106-01-10
  • 發佈單位:產業發展處
  • 地區:竹東鎮
  • 公展時間:2013/12/6 2014/1/4

主旨:為公開展覽「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轄部份)(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公園兼滯洪池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污水處理廠用地及道路用地)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中華民國102年12月6日起至103年1月4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及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三、公開說明會日期及地點:訂於中華民國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三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四、任何公民與團體對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向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