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日期:自中華民國99年5月26日起至99年6月24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工務處及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三、公開說明會日期及地點:訂於中華民國99年6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假「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國小禮堂」舉辦說明會(竹東鎮光明路32號)。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向本府工務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