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080009782A號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東(頭重、二重、三重地區)都市計畫(合併『高速公路新竹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新竹縣轄部分)(部分甲種工業區為科技商務服務專用區、公園用地、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08年2月18日台內營字第1080801621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8年2月27日。
二、公告地點: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及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
http://urbanplan.hsinchu.gov.tw/)。
三、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08年2月27日起生效。
縣長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