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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清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 發佈時間:107-08-07
  • 最後更新日期:107-08-07
  • 發佈單位:產業發展處
  • 地區:五峰鄉
  • 辦理機關:新竹縣政府
  • 辦理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承辦人及連絡電話:03-5518101#6212 林小姐

1.105年3月16日起計30天公告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
2.本案涉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諮詢同意事宜,俟相關單位成立部落後,再辦理後續都市計畫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