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5210340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擬定竹東都市計畫(竹東旅遊服務園區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0年2月2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 :(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