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095211559A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東都市計畫(原工十一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及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09年4月30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 :(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