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50012604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湖口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15年3月12日內授國營字第1150802213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5年4月1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