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0399010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配合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0年12月23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 文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