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府產都字第1150004389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劃定新竹縣竹東鎮竹東段竹東小段359-4地號等218筆土地為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特此公告實施。
依據:
一、114年12月5日新竹縣第344次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決議。
二、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9條及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5年3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公告閱覽網址:
1、新竹縣政府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關鍵字查詢本計畫案名。
2、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網站:(https://iedd.hsinchu.gov.tw/)「公佈欄」→「公告訊息」或關鍵字查詢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