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公開展覽「變更湖口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8條及同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民國112年11月22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公展書圖」點選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及地點:訂於民國112年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假本縣湖口鄉公所(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六樓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向本府產業發展處提出。
(五)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者,請勿參加會議,相關資料屆時請至本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公展書圖」點選本計畫案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