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20041992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文特用地為機關用地)暨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細部計畫(部分文特用地為機關用地)」,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12年9月11日內授營都字第1120812567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2年9月28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