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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北埔(含鄉公所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機關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 發佈時間:112-08-03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31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20035772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北埔(含鄉公所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機關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12年7月20日內授營中字第1120809618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112年8月3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北埔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