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10075284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東都市計畫大林路附近(原工十)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第一階段)」,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1年11月25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 :「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 請假
副縣長 陳見賢 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