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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變更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周知。
  • 發佈時間:111-03-1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16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湖所工字第1113400164號

附件:

主旨:為辦理「變更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第46條、內政部107.1.22台內營字第1070800103號函「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公告徵求意見示意圖。

二、公告日期:自民國111年3月14日起30天。

三、公告地點: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湖口鄉都市計畫範圍內各村辦公室。

四、公告計畫範圍: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

五、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日期及地點:

(一)「變更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訂於民國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時00分於新竹縣湖口鄉公所六樓活動中心(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舉辦座談會。

(二)「變更湖口(老湖口地區)都市計畫(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訂於民國1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時00分於新竹縣湖口鄉公所六樓活動中心(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舉辦座談會。

六、都市計畫圖請至湖口鄉公所、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及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參閱(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

七、任何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向本所建設課提出。

 

鄉長  林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