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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案-新竹縣轄部分」暨「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案-新竹縣轄部分」之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 發佈時間:110-12-30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30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0071910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案-新竹縣轄部分」暨「擬定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案-新竹縣轄部分」之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樁位成果圖表,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5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2月30日起計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樁位」點選本計畫案名。

四、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請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產業發展處提出異議,並繳納複測費每支樁位新台幣肆仟元。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