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新埔建字第1123500523A號
附件:
主旨:為辦理「變更新埔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及其原計畫圖、重製圖,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辦理。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46條、47條規定辦理。
三、內政部107.1.22台內營字第1070800103號函「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三千分之一公告徵求意見示意圖。
(一)變更新埔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原計畫示意圖。
(二)變更新埔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第六案)再提會討論案原計畫示意圖。
(三)新埔都市計畫重製圖。
二、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8月1日起30天。
三、公告地點: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四、公告計畫範圍:新埔都市計畫。
五、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日期及地點:訂於民國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點於新竹縣新埔鎮公所2樓會議室(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舉辦座談會。
六、都市計畫圖請至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及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參閱(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
七、公告期限內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地址並檢附繪有意見內容相關位置圖,向本所建設課提出意見,俾利彙整後作為規劃之參考。
鎮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