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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開發時程)書-新竹縣轄部分」,特此公告周知。
  • 發佈時間:112-01-11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0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10083888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部分零星工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及部分農業區為產業商務專用區、綠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開發時程)書-新竹縣轄部分」,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2年1月12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