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10081175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兒童遊樂場用地(細兒10)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2年1月10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 :「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