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8條暨同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民國111年11月22日起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新竹縣五峰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公展書圖」點選計畫案名。
(三)公開展覽說明會日期及地點:111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新竹縣五峰鄉桃山國小視聽教室(新竹縣五峰鄉桃山15鄰243號)。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向本府產業發展處提出。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肺炎(COVID-19)疫情,參加會議應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者,請勿參加會議。倘遇全國或本縣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為避免人員移動及減少感染風險,將改採線上視訊方式辦理,相關資料屆時請至本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公展書圖」點選計畫案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