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
發文字號:新鄉建字第1103400877號
附件:
主旨:為辦理「變更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新豐(山崎地區)松林社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新豐(山崎地區)(原機二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第二種商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徵求民眾或團體意見,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內政部107.1.22台內營字第1070800103號函「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2月27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豐鄉都市計畫範圍內各村辦公室。
三、公告計畫範圍:
(一)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
(二)新豐(山崎地區)松林社區細部計畫
(三)新豐(山崎地區)(原機二用地)細部計畫
(四)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第二種商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細部計畫
四、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日期及地點:
(一)「變更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訂於民國111年1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點00分於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三樓會議室(新竹縣新豐鄉新市路93號)舉辦座談會。
(二)「變更新豐(山崎地區)松林社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新豐(山崎地區)(原機二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變更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第二種商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訂於民國111年1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點00分於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三樓會議室(新竹縣新豐鄉新市路93號)舉辦座談會。
五、都市計畫圖請至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城鄉發展科及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參閱(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
六、任何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及地址向本所建設課提出。
鄉長 許秋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