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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部分)(園區三、五路地區)細部計畫(變更園區服務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特此公告周知。
  • 發佈時間:110-06-22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14

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00354428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新竹縣轄部分)(園區三、五路地區)細部計畫(變更園區服務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0年6月22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站(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