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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再公開展覽「擴大及變更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特此公告週知。
  • 發佈時間:104-02-02
  • 最後更新日期:104-02-02

主旨:為再公開展覽「擴大及變更新豐(山崎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19條暨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6條。
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37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自民國104年2月2日起至104年3月9日止計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
三、公開說明會日期及地點:
(一)民國104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新豐鄉公所三樓會議室」(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舉辦說明會。
(二)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再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向本府國際產業發展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