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45210873B號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關西都市計畫(配合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14年2月21日內授國營字第1140801773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4年4月11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關西鎮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