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府產城字第1145210069B號
附件:
主旨:為公告發布實施「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新竹縣轄(寶山鄉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內政部113年10月14日台內國字第1130811889號函。
二、都市計畫法第2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案自民國114年2月6日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新竹縣寶山鄉公所、本府產業發展處。
(二)新竹縣都市計畫網(https://urbanplan.hsinchu.gov.tw/)「最新消息」或「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書」點選本計畫案名。
縣長 楊文科